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在职教师兼职兼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我校决定开展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中兼职兼课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整治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努力营造我校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学校专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检查、评估工作。
组长:杨健、徐亿虎
副组长:吴晓冰、徐日新、彭斌、周丽华、张勖、彭惠群、王涛、沈火林、徐立军
成员:各处室委、各年级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三、治理范围及对象
湖口二中全体在职教师。
四、治理的重点内容
1.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
2.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五、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
1.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制定并印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2.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学校召开中层干部会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然后通过年级例会传达到全体在职教师。
3.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主要组织学习《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及“双减”工作系列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
4.签订承诺书。2021年11月11日组织在职教师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在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20年11月12日至12月15日)
1.结合学校制定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教务处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好自查表。对不如实自查登记且不自纠的,学校予以严肃处理并书面报告县教体局。
2.畅通举报渠道。学校将在湖口二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792—6321662)对收集的问题线索由学校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开展核查,建立工作台账。
3.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搜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年级例会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底)
1.学校及时梳理汇总、认真分析研判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总结经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
2.构建长效机制。学校结合本次专项治理,认真梳理、查找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和落实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健全和完善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和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依据,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六、工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检查、评估工作。各处室委、各年级负责人要负责好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要认真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抓好落实,注重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
2.营造浓厚氛围。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宣传治理部署、治理重点,公开治理内容,广泛征集突出问题,使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中兼职兼课行为无处藏身。同时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树立师德师风新形象,营造良好氛围。
3.严肃责任追究。2021年11月1日起,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人员,由学校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开展核查。对查实的问题,在师德师风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年修订)(教师2018号)文件规定,依规作出处理决定,视情节应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由学校作出处分建议上报县教体局作出处理决定。
湖口县第二中学
2021年11月16日